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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信利鑫基金认购申请比例确认公告

时间:2011-06-22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利鑫A份额(以下简称“利鑫A”,基金代码163004)和利鑫B份额(以下简称“利鑫B”,基金代码150042)已于2011年6月17日顺利结束募集,根据《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利鑫B的认购申请予以全部确认,对利鑫A的认购申请按“全额比例配售原则”给予部分确认。
    利鑫A的认购申请确认比例=(2×利鑫B的最终确认认购金额)/利鑫A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公式中的金额均不含认购资金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
    根据上式计算的利鑫A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为56.28%。
    投资者利鑫A的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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