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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09-05-19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的相关规定,自2008年9月16日起,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按照“指数收益法”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进行估值,并对相关的基金资产净值进行了调整(详见本公司2008年9月16日的有关公告)。
   2009年5月18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长江电力(股票代码:600900)复牌,当日交易体现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经本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09年5月18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长江电力采用交易当天收盘价进行估值。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cx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途话费)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