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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市又出一招 大股东增持再松绑

时间:2008-09-25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增持的时间窗口将进一步缩短到10日。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行为,沪深交易所日前对《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进行了修订,并自即日起开始执行。

这意味着,大股东在三季报出台前的10月份部分时间内依然可以进行增持;这也意味着,包括汇金在内的各大央企将在理论上获得更充裕的增持时间;这还意味着,监管层对“鼓励大股东增持”作出了进一步明确表态。

禁止回购“窗口期”亦缩至10日内

根据最新修订后的《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下列期间不得增持该公司股份:公司业绩快报或者定期报告公告前10日内,未发布业绩快报且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日起算;在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而根据原《指引》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增持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三季报即将开始披露,即使以10月31日的最晚披露期计算,也意味着上市公司相关股东在10月份将不得增持。

记者还了解到,证监会在9月21日发布的“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中,也将禁止上市公司回购的“窗口期”定为业绩快报、定期报告公告前10日内。

“可解读为一大利好”

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交易所顺应市场呼声作出的及时反应,“可以解读为对市场的一大利好。”

业内人士指出,交易所此次之所以修改《指引》,进一步放松大股东增持时间,主要是由于自国资委表态鼓励央企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以后,央企大股东增持的个案越来越多,增持积极性较高。而眼下,上市公司即将面临三季报的披露,时间窗口面临“关闭”。在救市呼声日益高涨的“节骨眼”上,原《指引》显然就有些不合时宜。于是,为顺应市场需要,交易所对《指引》做出修改,以便于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进行增持。

还有分析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更为乐观地表示,《指引》的修订耐人寻味,完全可以解读为一项救市的重大举措,因为这意味着汇金公司理论上可以在10月份继续增持工、建、中三大银行股份,有利于提振市场信心。自证监会8月28日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允许大股东一年内自由增持上市公司2%股份的政策出台后,已有超过40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和高管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增持。其中,汇金公司近日出手增持工、建、中三大银行股份以及联通集团出手增持中国联通,引起了市场较大的反应。

大股东增持将成近期焦点

据了解,过去相关的证券法规,对大股东增持行为作了很多的限制,在倾向上明显是不那么鼓励的。即便是在不久前,面对股市的低迷状态,管理层放言鼓励大股东增持,市场也未给出热烈反应,因为在不少投资者看来,这种增持很难得到真正的推广。

直到现在,既有中央汇金公司高调宣布增持并以实际行动作了表率,又有中石油集团以大手笔的实际增持跟进,同时,不少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也在陆续进行数量不等的增持,大股东增持由此成为现实。因此,有分析人士指出,大股东增持将成为近期市场的一大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