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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税费改革明年元旦起实施

时间:2008-12-19

□综合新华社报道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出台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审议并原则通过《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会议指出,根据国务院的部署,近期已将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部门对改革方案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目前,方案出台的时机和条件已基本成熟。会议决定,批准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同时相应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在价内征收,即在征收时不提高成品油价格。自方案正式公布即日起,实施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并根据当前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情况,降低成品油价格。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保证改革方案平稳实施。

12月18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通知指出,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原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同时,将价内征收的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即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即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相应提高。